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1、公司大股东(5%以上股东)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胡长清先生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恒大高新股份;
3、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目前股票处于停牌期间,待相关事项完成后予以复牌,如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拟在复牌后择机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并积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和投资者咨询专线等多种方式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价值投资的信心。
5、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做好公司各项工作;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回报投资者,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