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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王宏前、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谢亚衡、副总经理秦军满、杜斌(兼董事会秘书)、王心宇、马金平、高德华、张士利、财务总监宫新勇、党委副书记赵玉峰、总经理助理李晓风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总经理王宏前、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谢亚衡、副总经理秦军满、杜斌(兼董事会秘书)、王心宇、马金平、高德华、张士利、财务总监宫新勇、党委副书记赵玉峰、总经理助理李晓风。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每人不低于100,000元,合计金额不低于1,100,000元;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人员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上述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与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高管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下半年启动股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