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5-4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国贸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9日,国贸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63,000股。本次增持前,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15,870,647股,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持有公司股份7,162,280股,国贸控股及国贸开发合计持股523,032,92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1.42%。本次增持后,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16,233,647股,国贸控股及国贸开发合计持股523,395,92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1.45%。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国贸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国贸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贸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