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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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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明牌珠宝,股票代码:002574)自2015年6月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先后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进一步确认相关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买获得浙江绍兴瑞丰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5年7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卡利罗”)通过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获得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3,234,330股股份,占瑞丰银行总股本的0.27%,交易价格为17,174,2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和畅堂109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34,330股股份。

 2、瑞丰银行基本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00001899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俞俊海

 注册资本:119,790.0449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瑞丰银行总资产为733.68亿元,总负债665.82亿元,所有者权益67.86亿元,总股本11.98亿元,每股净资产5.66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8.67亿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瑞丰银行股东共2567户。其中,前10名股东情况:

 ■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一)明牌卡利罗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瑞丰银行3,234,330股股份,成交价为1,717.42万元。

 (二)明牌卡利罗自愿根据《拍卖须知》的规定,把冻结的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价余款1,517.42万元人民币(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已于规定期限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三)明牌卡利罗已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告规定期限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明牌卡利罗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四)明牌卡利罗已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全部拍卖款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明牌卡利罗办妥标的物交接手续,并交付标的物。

 (五)对拍卖标的的过户、过户费用、其他所涉税费等均由明牌卡利罗自行承担。

 五、定价依据

 本次竞买的瑞丰银行3,234,330股股份成交价格为17,174,200元,每股平均成交价格5.31元,低于瑞丰银行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5.66元(审计报告编号:浙同方会审〔2015〕041号),本次交易价格合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竞买获得瑞丰银行股权后,明牌卡利罗合计持有瑞丰银行8,840,502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74%,不存在人员安排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与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形;交易的资金来源为明牌卡利罗自有资金。

 2、本次竞买获得的3,234,330股瑞丰银行股份存在质押,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明牌卡利罗将尽快完成后续股权过户。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

 瑞丰银行是绍兴地区设立时间较长的一家金融机构,具有地区经营优势,近几年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规模和效益不断增长,未来成长性良好,瑞丰银行力争通过资本市场使其发展再上一个台阶。明牌卡利罗此次竞买获得瑞丰银行股权,将为其股权投资带来合理增值和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投资结构,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国际”)通知:永盛国际于2015年7月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8,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共两笔,每笔24,400,000股)质押给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7日起至永盛国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永盛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15,103,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0%。永盛国际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48,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2.40%,占公司总股本的9.24%。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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