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人民币1亿元中金公司添鑫宝11号收益凭证。
一、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 中金公司添鑫宝11号收益凭证
2、产品期限:180天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产品购买日:2015年6月25日
5、产品成立日:2015年6月26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23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5.8%
8、公司认购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总额:人民币1亿元整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兑付日:产品到期日的下一交易日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11、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低、期限短,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性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收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亿元。
五、备查文件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