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5:00至2015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9名,代表的股份4,095,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杜方做为关联股东,回避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表决。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1,2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名,代表股份2,88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2 发行方式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3 发行对象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4 发行数量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5 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及定价基准日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6 限售期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雪鲤鱼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59,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3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9,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3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6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4,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王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