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下为公司生产双方共同开发的智能按摩椅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56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下为公司生产双方共同开发的智能按摩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底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电化住宅设备机器社(以下简称“日本松下”)合作共同开发智能按摩椅。本次合作是公司在远程诊疗及辅助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的开发等与日本松下的按摩椅技术进行的技术融合和创新。目前该款智能按摩椅的研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基于此,2015年6月26日,公司与松下住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下”)签署了《基本交易合同》,由上海松下为公司生产此款智能按摩椅。本次交易在总经理决策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松下住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由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和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为日本松下高端按摩椅的生产基地。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江田东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岡山秀次

 注册资本:2,430.0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加工、施工住设建材、家具、照明器具、信息机器、电气器具、电子材料、控制机器及其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批发在中国生产的和进口的住设建材。家具、照明器具、信息机器、电气器具、电子材料、控制机器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维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2015年度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业务,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松下具有极强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交易合同

 1、产品名称:智能按摩椅

 2、产品数量:最初交付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之内,公司向上海松下采购智能按摩椅台数不低于6,000台;第2年度(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公司向上海松下采购智能按摩椅的台数不低于15,000台。

 3、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内有效。合同期满前的6个月以内,如双方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的,则本合同书以同一条件自动延长1年,以后亦同。

 本合同期满后,因合同解除而终止但仍然有效的个别合同解除或没有解约的条款,仍然适用本合同。

 4、知识产权的归属

 该款智能按摩椅及其制造方法相关取得的发明、设计、外观设计的创作,半导体回路配置、著作物(以下统称为本件发明等)以及在此基础上取得的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半导体集成电路配置利用权、著作权(以下将此统称为“本件知识产权”),如果本件发明等是由公司或松下单独创造并承担费用开发出来的情况下,本件知识产权归各自的单独所有。但由双方共同所有或公司借给松下的图纸等包含的公司独有的技术情报而形成的发明等以及按该发明取得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及使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5、付款

 公司在收到上海松下提供的货款请求书后,应在当月25日之前完成确认,并于下月25日前向上海松下支付。

 6、损害赔偿

 双方因为对方违反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直接实际损失。亦适用于因对方的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基于损害赔偿及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另一方向一方当事人要求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损害发生时,上海松下向公司出售该产品的累积价格总和。

 7、其他:

 (1)合同条款中已对产品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产品价格决定后,遇到诸如物价高涨等社会、经济形势显著变动时,双方通过协商重新确定该款产品的采购价格。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日本是全球按摩椅产品的发源地,松下是全球顶级的按摩椅品牌商和制造商之一,其在整机设计、技术开发、精益生产制造、品质控制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尤其是按摩椅机芯和一系列独有技术的研发,具有雄厚的技术积累和超群的技术实力。公司是中国按摩保健行业唯一上市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在实现了走品牌、渠道发展的战略目标后,正加速打造“产品+服务”模式,布局大健康战略。

 本次公司与松下的合作是业界的强强联合,此次合作将有力于充份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为消费者带来更加智能、个性化按摩体验的同时,逐步推进公司“产品+服务”模式的落地。

 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2、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基本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