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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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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泰禾集团(股票代码000732)自2015年6月25日起停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光环新网(股票代码300383)自2015年6月17日起停牌;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江苏三友(股票代码002044)自2015年6月18日起停牌;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时达(股票代码002527)自2015年6月15日起停牌;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持有的华东医药(股票代码000963)自2015年6月26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武汉凡谷(股票代码002194)自2015年6月18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泰禾集团、光环新网、江苏三友、新时达、华东医药和武汉凡谷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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