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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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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开市时起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程序较复杂,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且相关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较多,目前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中。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5年6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也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3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并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披露了本公司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移交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千万元整(2,860,000,000.00元)。

 近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2、该项目的计划工期:6.5年。

 3、2014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2,860,000,000.00元。

 2、工程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

 3、工程内容: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等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横堤、直堤、隔堤、护塘河、排涝闸、排涝河、水库等。

 4、回购方式:回购期内按20%一期分五期支付完毕。

 5、项目工程工期:6.5年。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56.05%,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年度及未来几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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