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号长征国际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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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婷婷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雷秀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英因休产假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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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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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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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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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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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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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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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1-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6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盈(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士河、黄春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