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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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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主要内容: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26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及其派出的审计团队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本公司保持独立;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8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6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8.84%股份的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及其派出的审计团队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本公司保持独立;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每年均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及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6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7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8日

 至2015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新增第3项议案已经第二次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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