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债发行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0)。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87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