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协兴北街88号

 咨询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咨询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

 传真电话:0513-83335998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