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1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15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8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2015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5:00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佛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54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林奕辉 黄玉芬
传 真:(0757)82816276
电 话:(0757)82966028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2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穗中法金民初字第1011-1015、1018-1021、1023、1026、1030-1032、1065、1079-1080、1082、1088-1239、1241-1349、1351-1356、1358-1398、1400-1463、1467-1475、1478-1489、1493-1514、1975-1985、1988-2010、2016、2018-2019号《传票》、《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470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3年3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
原告共计470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470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48,041,509.6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470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