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6号公司504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2,590,989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66.8980%;其中,中小股东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480,686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8.3152%;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0.0000%;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1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2,590,989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66.8980%;其中,中小股东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480,686股,占公司总股份198,198,737股的比例为8.315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周游列席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王新、李勇2014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0,3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9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0,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