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签署<以资抵债协议>的议案》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向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南充华塑”)提供借款人民币101,708,390.80元,现因南充华塑无力偿还上述债务,经双方协商,南充华塑以其名下位于南充市北干道西侧、周家坝高新工业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上述部分债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南充华塑建材签订的《以资抵债协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签署<以资抵债协议>的议案》,同意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南充华塑”)用其名下位于南充市北干道西侧、周家坝高新工业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公司提供其借款;
2、上述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协议金额没有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3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以资抵债概述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向南充华塑提供借款人民币101,708,390.80元;现因南充华塑无力偿还上述债务,经双方协商,南充华塑自愿其名下位于南充市北干道西侧、周家坝高新工业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上述债务,上述抵债资产折价人民币1000万元。
1、协议对方介绍
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志
注册资本:7400万元
2、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南充华塑总资产116,974,897.74元,净资产-77,688,201.39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3,836,949.17元,净利润-6,418,411.82元。
三、协议标的情况
1、标的的基本情况
抵债资产为南充市北干道西侧、周家坝高新工业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座落于南充市北干道西侧、周家坝高新工业区,面积26,673.3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01年2月13日起至2051年2月13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南充市国用(2001)第2558号、第2559号、第2560号、第1767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I-12-118(以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2、定价政策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债资产折价人民币1000万元,不足部分,公司有权继续向南充华塑追索。
四、协议内容及履约安排
1、标的:南充市北干道西侧、周家坝高新工业区的国有土地。
2、抵债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因抵债财产过户或转名、登记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南充华塑承担,若公司垫付过户经营款,有权向南充华塑追偿。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南充华塑签订的《以资抵债协议》。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