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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2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34 | 科泰控股有限公司 |
2 | 08*****666 |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3 | 08*****961 | 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数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82,602,182 | 51.63% | 82,602,182 | 165,204,364 | 51.63%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82,478,432 | 51.55% | 82,478,432 | 164,956,864 | 51.55% |
高管锁定股 | 123,750 | 0.08% | 123,750 | 247,500 | 0.08%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77,397,818 | 48.37% | 77,397,818 | 154,795,636 | 48.37%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100.00% | 160,000,000 | 320,0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2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天辰路1633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廖晓华、徐坤
咨询电话:021-69758012
传真电话:021-697585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