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
(五)祁玉民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受让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2015-022号公告。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2015-023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的简要内容:公司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零价格购买约2亿元资产(最终以评估值为准),其中,土地约14万平方米,厂房建筑物约16.5万平方米,部分生产线设备及必要附属设施,上述资产用于商用车生产四大工艺。
本次交易已取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资产转让的批复,无需其他上级部门审批
本次零价格购买资产不附义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如皋市是江苏省南通市下辖的县级市,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拟通过设立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如皋分公司)的方式,实现缩短销售运距、降低销售成本、扩大产品销售目的。
当地政府考虑如皋分公司项目投资的产业带动性、规模效益、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等因素,在应税销售、产品研发及原有设备改造提升等方面向如皋分公司提供扶持。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如皋投资)自愿将其合法取得和拥有的商用车生产四大工艺所需的全部土地、厂房、设备及必要附属设施(价值约2亿元,以最终评估价格为准,详见附件),以零价格转让给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金杯车辆),以支持金杯车辆在如皋成立如皋分公司。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资产出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4、住所: 如皋市城北街道益寿路工发大厦506室
5、法定代表人:严循国
6、经营范围:开发区内基础设施、标准厂房、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中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为工业园区项目开发、招商引资提供咨询服务;房屋拆迁;项目招商及配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河道及水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建设;为工业企业提供一体化设施管理服务;管道工程施工;供热设施维护与管理;污水处理服务;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纺织品销售;蔬菜、水果、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利润逐年增长,2014年比三年同期增长55.9%。公司2014年资产总额1,012,962,151.61元,主营收入为242,401,705.92元,净利润21,532,554.23元。
(二)资产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亿元
4、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方南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谭成旭
6、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汽车改装、汽车技术研究、开发及其咨询服务,汽车设计、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车用燃气装置安装及检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金杯车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资产为商用车生产四大工艺所需的全部土地、厂房、设备及必要附属设施。目前上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上述资产价值约2亿元,以最终评估价格为准。
四、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与如皋投资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如皋投资已取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资产转让的批复。
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取得和拥有的商用车生产四大工艺所需的全部土地、厂房、设备及必要附属设施(价值约2亿元,以最终评估价格为准,详见附件),以零价格转让给乙方,以支持乙方在如皋成立分公司。
2、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拟转让给乙方的资产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乙方依据本协议受让该资产后,不承担与该资产有关的任何债务。
3、甲方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资产的转让工作,将全部资产交付给乙方。
4、乙方保证将其依据本协议所受让的甲方资产全部投入如皋分公司,并于国家现场验收前完成适应性改造。乙方还将向如皋分公司投入生产两款微卡产品的冲压模具、焊装夹具、工位器具和其它生产资料,以及两款微卡的设计文件、生产工艺、质量保证体系、配套采购体系、金杯商标等无形资产。
5、乙方保证如皋分公司进行商用车制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国土规划、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切实做到节能减排。
6、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办理完成如皋分公司设立的相关手续(含环保、消防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如皋分公司设立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协助如皋分公司在2015年7月底前通过国家验收,获得生产许可。
7、特别约定
乙方依据本协议受让甲方资产后,若非因乙方责任不能在如皋设立分公司,该受让资产仍归乙方所有。
8、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沈阳市辖区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本次交易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司利润影响按递延收益确认,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15-02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2日 14点
召开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华晨集团1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2日
至201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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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5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四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联系办法:
电话:(024)24803399
传真:(024)2416339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9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4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5日起停牌,并发布了《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5-01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临 2015-016)、《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5-017)。
停牌期间,公司筹划了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公司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公告。
在完成上述资产购买事项的同时,公司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拟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方案,因方案尚需进一步讨论,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事宜,停牌期间,公司将于本次公告股票停牌之日起的每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2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诉讼判决的基本情况
日照日发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财产监管组诉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及公司清偿债务一案。详细情况见公司2011-024号公告、2012-009号公告和2014年度报告。
二、案件执行进展
公司2015年5月4日收到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莲执字第125-1号和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莲执字第125号,五莲县人民法院冻结第三人沈阳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账户存款1000万元;对金杯车辆罚款90万元;划拨金杯车辆在盛京银行存款27240元,在光大银行存款154000元;冻结金杯车辆在韩亚银行存款80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公司财务影响尚无法确定。本公司已就上述冻结情况同五莲县人民法院、日照日发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财产监管组进行积极沟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莲执字第125-1号;
2、五莲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莲执字第125号。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