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本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颐软件”)的通知,海颐软件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102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海颐软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因海颐软件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其股票公开转让,并在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海颐软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
海颐软件收到《关于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定海颐软件证券简称:海颐软件;证券代码:832327。
海颐软件专业从事计算机软件的咨询、研发、销售及服务。主营业务产品为电力行业信息化、电子政务、企业ERP、企业安全等四大业务体系。注册资本37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林。公司目前持有1243.2万股,持股比例33.6%。
海颐软件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其品牌形象,增强投融资能力,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水平,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