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5-02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公司2015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22.69元/股调整为11.26元/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35,523,978股(含)。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或“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6日、2015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22.69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62.891万股(含1,762.891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民先生拟认购不超过440.7227万股,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不超过1322.1683万股。根据发行方案,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2014年年度除权除息情况
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46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6,000,000股。
2015年4月9日,公司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鉴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1.26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2.69元/股-0.18元/股)/(1+100%)=11.26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35,523,978股(含35,523,978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400,000,000元/11.26元=35,523,978股。其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民先生拟认购的数量上限=拟认购募集资金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00,000,000元/11.26元=8,880,994股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数量上限=拟认购募集资金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00,000,000元/11.26元=26,642,984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5-02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9.32元/股调整为9.57元/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313,479,623股(含)。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或“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9.32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600万股(含15,600万股)。根据发行方案,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2014年年度除权除息情况
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46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6,000,000股。
2015年4月9日,公司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鉴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9.57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9.32元/股-0.18元/股)/(1+100%)=9.57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313,479,623股(含313,479,623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000,000,000元/9.57元=313,479,623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