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1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3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范雄先生出差,委托董事李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郭为民先生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以及中国民航局相关要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3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9人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要增补一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范自力先生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范自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范自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独立董事选举为等额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15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1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郭为民先生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以及中国民航局相关要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3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9人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要增补一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范自力先生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范自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范自力先生简历如下:
范自力,男,51 岁,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四川省公安厅军事工业保卫处和经济犯罪侦查处科长,武侯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四川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自力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范自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自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独立董事选举为等额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2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说明:
2015年3月4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详细内容已于3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15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股东游志胜先生《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游志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1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2%,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事项重新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至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15:00至2015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302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
(五)投票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之一行使表决权。
(六)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17:3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
联系电话:028-85372506 028-85372650
传真号码:028-853725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53
2. 投票简称:“智胜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智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特别提示:对议案1—6进行一次性表决 | 100.00 |
议案1 | 《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 1.00 |
议案2 | 《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3 |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
议案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议案5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1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数量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长期有效,再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万忠
电 话:028-85372650 85372506
传 真:028-85372506
邮政编码:610045
(二)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在相应栏内划“√”表示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 | | |
2 | 《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 |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