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于2015年3月27日与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华东电子持有的烟台原动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动力器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2、华东电子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3、华东电子转让其持有的原动力器材100%股权,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约858.88万元,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有较大的正面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1、华东电子将其持有的原动力器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吉文先生,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00万元。转让完成后,华东电子将不再持有原动力器材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华东电子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于2015年3月27日与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张吉文
身份证号:3706021965****0037
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上山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注册号:370613200048526
名称:烟台原动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夕众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健身器材研发、销售,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3月6日
营业期限:2015年3月6日起
2、原动力器材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实施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及华东电子没有为原动力器材提供担保、无委托理财事项。
4、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原动力器材尚未发生经营活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金额:华东电子将其持有的原动力器材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吉文先生,转让价格为1,800.00万元。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5日内,自然人张吉文先生将向华东电子支付人民币300.00万元;在办理完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在30日内支付剩余的人民币1,500.00万元。
3、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华东电子的流动资金。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部署,此次股权转让,是为了调整华东电子资本结构,优化华东电子总体资产的流动性,增加华东电子发展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提高华东电子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七、备查文件
1、《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东电子与自然人张吉文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