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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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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煤化工”)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化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新煤化工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河南”)大型煤气炉系统工程的中标单位,《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2014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新煤化工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正式签署了该项目合同,即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氧化铝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自备煤气站工程商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金额为33,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签署前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上街区厂前路22号

 负责人:张际强

 经营范围: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制造(以上项目均凭相关资质证经营);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2、新煤化工与中铝河南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33,500万元

 2、合同范围: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氧化铝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自备煤气站工程的方案(及配套系统)、工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启动试运及启动试运的消缺直到正常运行产出合格煤气,以及项目保运及保修、项目验收及交接、项目后评价等工作。

 3、合同工期:2015年8月15日

 4、付款进度:30%预付款、20%设备款、40%运行款、10%质保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5年度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业务是新煤化工在总包业务领域的重要突破,能够将新煤化工的总承包资质与天沃科技的资源、品牌优势结合起来,实施公司总包业务先行战略,成为公司成功转型的重要标志。

 3、本项目能够利用公司所引进的美国SES公司先进、清洁煤气化SGT技术,以经济并清洁的方式将包括劣质煤在内的煤炭原料转化为合成气体,既满足用户的煤制气要求,又能够为客户提供更清洁的高价值能源,对解决当前雾霾等环境问题、更好地发展节能型循环经济、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氧化铝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自备煤气站工程商务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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