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03-24-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20日以短信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2015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上午10点在公司28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与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林汉章董事因当日已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未参加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杜明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明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杜明丽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5-03-24-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杜明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明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杜明丽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简历:
杜明丽女士,36岁,2002年毕业于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杜明丽女士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财务工作。曾供职于富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富利物流(深圳)有限公司。2011年入职本公司内审部,2012年被董事会聘任为内审部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杜明丽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杜明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1号新都酒店28楼
邮政编码:518001
电话:0755-82320888(541)
传真:0755-82344699
邮箱:duml849@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4-03-24-0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2日收到董事林汉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汉章先生因个人原因特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林汉章先生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林汉章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林汉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林汉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林汉章先生担任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