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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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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3月12日15:00至2015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秀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9人,代表股份55,381,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33%。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54,7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5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7人,代表股份672,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672,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4%。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朱清滨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55,36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票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弃权票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5,36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票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弃权票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65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69%;反对票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5%;弃权票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强、赵华兴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3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明贤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秀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朱清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于秀媛女士提名,同意补选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经审计委员会推选,董事会同意朱清滨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朱清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于秀媛女士提名,同意补选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朱清滨先生个人简历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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