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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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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三友化工 股票代码:600409 编号:临2015-00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2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唐山三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通知,截至2015年2月6日收盘,投资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已满12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投资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碱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碱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3、增持计划:自2014年2月7日投资公司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之日起,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850,385,487股的5%(含首次增持股份)。

 4、投资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4-005号)。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2014年2月7日,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1,137,5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截止2014年9月19日,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18,510,45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2015年2月6日收盘,投资公司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2014年2月7日至2015年2月6日期间,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18,510,45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投资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碱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956,806,872股股份,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71%。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投资公司严格履行承诺,未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履行了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核查意见

 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唐山三友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投资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投资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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