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5-04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月14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成功收购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参股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后,公司的业务已经超出了地产的范围,健康医疗服务收入以后将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也将成为公司今后的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公司名称“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概括公司的主要经营内容和未来发展战略,为了使公司名称更好地与公司未来的经营范围和发展战略相适应,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原“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原“YIHUA REAL ESTATE Co., Ltd.”变更为“YIHUA HEALTHCARE Co., Ltd.”。公司变更后的具体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各类权证的变更登记等全部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名称拟进行变更,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应相应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其它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为全力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及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度以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2月4日下午2: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度以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现具体说明如下: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及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决定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度以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拟提供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类型 |
1 |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 | 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 合计 | 130,000 | |
同时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提交公司将于2015年2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成立日期:2000年02月1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房产租赁代理。楼宇维修,市政道路建设;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与上市公司关系: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房产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宜华房产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态良好,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净利润 |
2013年1—12月 | 195,521.33 | 45,524.65 | 7,193.41 |
2014年6月30日 | 191,268.51 | 46,794.54 | 622.18 |
2、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村富莲大厦3栋二层
法定代表人:林正刚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院后勤管理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停车场经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为餐饮企业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医疗行业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硬件的维护;企业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电梯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办公设备的上门维护,电梯的上门维修、机电上门安装(需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办理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病人陪护;老人护理服务;二类、三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三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二类、三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二类、三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二类、三类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二类、三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二类、三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二类、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二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的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过户至宜华地产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净利润 |
2013年1—12月 | 32,114.39 | 17,607.34 | 2,173.49 |
2014年6月30日 | 38,324.56 | 20,002.97 | 2,497.14 |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为了解决子公司宜华房产公司项目开发及众安康公司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在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以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7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全部将于2015年到期。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7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金额为1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 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4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3日15:00至2015年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8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5年1月28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月28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4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150,投票简称:宜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详见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序号 |
1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1.00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3 |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 3.00 |
4 | 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 4.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3日15:00至2015年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谢文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委托人对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1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 |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 |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 | | |
4 | 审议《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 | | |
2.如有其他可能纳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临时议案,受托人有表决权。
3.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其他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