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0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因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涉及的相关诉讼(详见2008年10月24日、2009年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二中院)查封了本公司所持有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州同创嘉业)共计13422689.10元的股权(详见2010年1月15日、7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查封期限为一年,逾期自动解除查封。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4年1月1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收到兰州市工商局送达的由天津二中院出具给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4号),具体内容为:“关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字第4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请继续将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所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3422689.10元的股权依法予以查封,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准许,不得为其办理转让、过户、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查封期限自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5日,逾期自动解除查封。”
三、本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诉讼进展结果对当期和期后利润及公司经营的可能影响
此次天津二中院对兰州同创嘉业价值人民币13422689.10元的股权查封是上年度查封逾期后的再度查封,该部分被查封股权的权属不会发生变化,所以对本公司当期和期后利润及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天津二中院出具给兰州市工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4号)。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0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 √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14年度) | 上年同期
(2013年度) | 增减变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约-910万元 | 262.63万元 | -446.50% |
基本
每股收益 | 约-0.0281元/股 | 0.0081元/股 | -446.50%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兰州伟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处于业务整合阶段,暂无营业收入,发生亏损较大。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筹措非公开发行事宜,费用性支出增加较大,上述事项是导致本公司业绩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