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概述
2014年11月10日,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旷智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蔓莉卫生制品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日,旷智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智投资”)、天津市蔓莉卫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蔓莉”)与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旷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天津蔓莉的65%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公司,目标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最终作价金额参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数值后经协商并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年1月15日,公司与旷智投资正式签署《关于天津市蔓莉卫生制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以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779万元受让旷智投资持有的天津蔓莉的65%股权。《关于天津市蔓莉卫生制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主要条款遵循原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无重大变化。
二、风险提示
1、由于天津蔓莉尚未取得天津CNG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包括生产与销售)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正常经营所必需的许可或批复,该事项涉及获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不确定的风险。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曼莉需组建全新的经营管理团队来开展业务,虽然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经营油气产业的相关经验积累,但若天津蔓莉所组建的经营团队不能迅速适应业务增长的要求以及市场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天津蔓莉的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三、备查文件
《关于天津市蔓莉卫生制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