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 22日(星期一)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路282号本公司行政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1,659,65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7.04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8,241,16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6.28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4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18,48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76 |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春彬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名,其中8名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王为民因工作原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任监事3名均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莫善军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毅、李瑜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出售部分中信证券股票的议案 | 121,509,753 | 99.88 | 43,200 | 0.04 | 106,701 | 0.08 | 是 |
注:
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没有特别决议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毅、李瑜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