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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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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4—09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因“长江北路延伸段”项目建设需要,涉及到本公司位于四褐山芜湖冶炼厂内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征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征收部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征收实施单位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协商并达成一致,征收补偿金额为17,276,120.1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因“长江北路延伸段”项目建设需要,涉及到本公司位于四褐山芜湖冶炼厂内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征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征收部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征收实施单位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协商并达成一致,征收补偿金额为17,276,120.10元。

 2、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

 1、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

 负责人:蒋小洪

 住所:芜湖市淮河路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投资服务中心办公楼

 2、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杨世传

 住所:芜湖市经济开发区芜宁路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的标的为本公司位于四褐山芜湖冶炼厂内的房地产、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资产,其中被征收的房屋总面积为9063.71㎡(包括鸠字2002051205,建筑面积68.88㎡;鸠字000009,建筑面积172.27㎡;鸠字2002042412,建筑面积7878.31㎡;无证房地产9处,合计建筑面积943.71㎡)。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原值为12,126,228.10元,净值为5,509,842.26元。经芜湖新天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归属于上市公司被征收资产评估值为12,411,108.05元。经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房屋征收涉及停产停业损失3,699,400元。征收搬迁费及其他补偿1,165,612.05元,总补偿款合计17,276,120.10元。

 四、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征收补偿协议规定,拆迁总补偿款为人民币17,276,120.10元。首付5,716,254.80元,余款为11,559,865.30元,待房屋整体拆除后付清。

 五、涉及本次征收的其他安排

 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时,已有完善的搬迁安置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明显影响。

 因公司被征收房屋整体拆除尚需时间,收到全部征收补偿款的时间尚且无法确定。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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