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日、6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9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开立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达鑫”)为被担保人的第三方融资性保函;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其中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用于开立以香港恒基达鑫为被担保人的第三方融资性保函;同意上述保函用于香港恒基达鑫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授权董事长王青运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已向交通银行申请办理了人民币6000万元的融资性保函为香港恒基达鑫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将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保函为香港恒基达鑫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94-200号东新商业中心5楼502室
4、注册资本: 1108.125万美元
5、主营业务: 码头仓储设施建设与经营;石化产品贸易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126.81 | 17,988.54 |
负债总额 | 10454.13 | 10994.89 |
净资产 | 6672.68 | 6,993.65 |
项 目 |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1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66.20 | 0.00 |
利润总额 | -203.38 | -125.87 |
净利润 | -203.38 | -125.87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办理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保函
公司在上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性保函,境外银行凭该保函给予香港恒基达鑫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该担保的期限为2014年10月3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办理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保函
在上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保函,境外银行凭该保函给予香港恒基达鑫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该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在《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9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中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及发展香港恒基达鑫主业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占201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84%。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相关手续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26,000万元,占201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6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