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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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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10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升我国生物基材料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201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09号),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虹彩”)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参与了《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申报。

201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深发改【2014】1654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原则同意深圳市生物基材料制品应用示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要点如下:

1、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的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切实保证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在预定的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建设内容和标准。

2、《实施方案》已获批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待国家补助资金下达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研究核拨。国家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它用。公司须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

深圳市生物基材料制品应用示范实施方案情况表

示范区域实施方案主要建设目标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联合实施单位项目建设目标
深圳市生物基材料制品应用示范实施方案以深圳市生物基材料制品需求为导向,推动整合企业综合优势,在一次性餐具、购物袋与垃圾袋、酒店易耗品以及电子内包装等领域开展生物基材料制品应用示范,形成生物基材料制品应用推广的商业创新模式,开展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生物降解材料在电子内包装用吸塑制品应用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在深圳市餐饮、酒店、商超、电子包装等领域实现3.66万吨/年生物基材料制品的推广应用,实现一次性餐具30%以上、购物袋与垃圾袋40%以上、酒店易耗品30%以上、电子内包装材料30%以上替代率。建设期三年。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万达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企业,整合相关方的材料、技术、人才、资金、渠道、品牌等优质资源,构建从技术研发、材料研制、产品生产到推广应用的完整示范应用链条。

风险提示:

上述专项资金目前尚未到位,具体到位的资金金额、时间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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