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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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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
基金份额折算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丰泽B份额(150061)的风险提示公告》(简称“《风险提示公告》”)。2014年12月5日为本次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4年12月5日,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19452元,据此计算的丰泽A的折算比例为1.02019452,折算后,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泽A相应增加至1.02019452份。折算前,丰泽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1,225,217.29份,折算后,丰泽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6,297,955.42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4年12月5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泽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泽A开放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4年12月5日,丰泽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03,824,860.34份。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丰泽A赎回总份额103,824,860.34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4年12月8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泽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4年12月9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4年12月8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风险提示

 1、本次丰泽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052,565,391.44份,其中,丰泽A总份额为152,473,095.08份,丰泽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900,092,296.36份,丰泽A与丰泽B的份额配比为0.169397178∶1。由于丰泽A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丰泽A、丰泽B份额配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丰泽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2、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1月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以2014年12月8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转换,丰泽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在2014年12月5日选择赎回丰泽A份额的,其持有的丰泽A份额将于2014年12月8日日终转换后转入“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更多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4年10月2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国北车”(股票代码601299)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中国北车”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4年10月2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国南车”(股票代码601766)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中国南车”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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