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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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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4—7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挂牌转让部分所持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 年10 月10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部分所持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挂牌方式转让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的股权,转让股权比例不超过3.3%。至挂牌公告期满,根据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结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唯一意向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部分所持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刊载于 2014 年 11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 年 11 月18日,公司与三安集团签订《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322,632,339 元转让三安电子 3.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三安电子2.7%股权。

 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所持有的三安电子 3.3%股权作价人民币322,632,339 元转让给三安集团。

 2、付款方式:三安集团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向公司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三安集团原缴给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人民币 98,190,554.58 元的保证金,扣除应缴交给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手续费,余款人民币96,789,701.70 元于协议签订之日起,转为受让标的股权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4,526,467.80 元,于协议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61,316,169.50 元,于 2014 年12月10 日前付清。

 3、若三安集团按时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则双方同意,自 2014 年 12 月 10日起,公司基于三安电子3.3%股权所享有和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由三安集团享有和承担。

 4、协议经公司、三安集团公司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出售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26836万元(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所得税影响数需根据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确定)。

 根据三安集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信情况,其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本次股权转让款收回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备查文件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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