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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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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4-57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六)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4年10月18日和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913,858,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909,363,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4,494,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494,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494,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5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3,825,615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4%;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61,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8%;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3,825,615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4%;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61,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8%;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3,825,615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4%;反对33,00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61,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58%;反对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2、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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