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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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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69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 2014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70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净资产、净利润无影响,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调整内容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00,000.009,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9,000,000.00-9,0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科目产生影响,对2013年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71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因公司相关人员工作失误,未考虑到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查意见,现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更正如下:

1、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3.5项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的更正

原披露为: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影响

现更正披露为: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执行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9,000,000.009,000,000.00 
合计- -9,000,000.009,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1、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2、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更正

原披露为: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14,103,290.30156,049,806.6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425,883,418.991,482,026,366.63

现更正披露为: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00,000.009,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5,103,290.30147,049,806.6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50,000.008,5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417,333,418.991,473,476,366.63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2014 年 三 季 度 报 告(修订版)详 见 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就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72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于10月31日下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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