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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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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52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49,152,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95,900,000股的55.14%,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人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代理人人数10人
外资股股东及代理人人数1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49,152,23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444,171,600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04,980,6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5.14%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44.60%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0.5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9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61,6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3%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剡水主持。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点票监察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投票结果

议案序号普通决议案表决股份数及是否通过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更换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32,101,070股17,051,166股(3.10%)0股
-96.90%0.00%
2关于更换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31,537,041股17,615,195股0股
-96.79%-3.21%0.00%

3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保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董事责任保险548,672,036股480,200股0股
-99.91%-0.09%0.00%
4关于调整2014年、2015年销售货物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89,443,995股15,798,241股(15.01%)0股
-84.99%0.00%
议案序号特别决议案表决股份数及是否通过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同意反对弃权
5修订公司《章程》546,855,082股2,297,154股0股
-99.58%-0.42%0.00%

注:议案4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未计入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二)A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议案序号普通决议案表决股份数及百分比例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更换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400股260,200股0股
-0.54%-99.46%0.00%
2关于更换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400股260,200股0股
-0.54%-99.46%0.00%
3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保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董事责任保险1,400股260,200股0股
-0.54%-99.46%0.00%
4关于调整2014年、2015年销售货物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1,400股260,200股0股
-0.54%-99.46%0.00%
议案序号特别决议案表决股份数及百分比例
同意反对弃权
5修订公司《章程》1,400股260,200股0股
-0.54%-99.46%0.00%

注:本公司A股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同意比例=A股中小投资者赞成票数/A股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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