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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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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4-05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所处诉讼阶段:案件已一审判决,原告提出上诉

 2、所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无法预计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曾于2014年6月13日公告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融创”)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2014-037号公告),又于2014年9月13日公告了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司2014-044号公告)。

 昨日,长春融创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在给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上诉状》中的上诉请求为:上诉人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长民一初字第18号判决,现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维护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上诉理由是: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不清。

 目前长春融创尚未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案目前尚未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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