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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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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5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余蒂妮女士提议并召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参与现场表决董事7名,参与通讯表决董事2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参与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殷跃红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4-052”《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4-053”《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中金国融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4-054”《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4-055”《委托理财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博元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5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交大博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名)

●投资金额:上海博佑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4900万元,占股7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殷跃红合资设立上海交大博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佑)。上海博佑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4900万元,殷跃红认缴2100万元。

2、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殷跃红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有关发起人协调制订并签署《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并办理工商手续等相关文件。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四楼4030室

法定代表人:余蒂妮

注册资本:19,034 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商业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

2、殷跃红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器人研究所和先进电子制造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当选国际生产工程科学院(CIRP)Associate Member。1990年、1994年和1997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别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后在浙江大学机械电子控制工程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999年12月被引进到上海交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工作。先后在香港城市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从事访问和合作研究。近5年来主要研究方向为纳米机器人学与分子马达、MEMS/NEMS、力觉力控制、假肢/康复机器人、纳米制造技术等。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高技术、省部级科技重点、以及企业委托等科研项目多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拥有软件知识产权和专利30余项。出版专著1本,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60多篇。

殷跃红教授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博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以工商核准为准

4、注册资本:7000万

5、经营范围:超精密技术,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智能化系统设计。

6、增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4,900 万元,公司持有其70%股份。殷跃红认缴2100万元,持有其30%股份。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900万元70%
殷跃红2100万元3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借助上海交通大学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产业化为博元投资带来投资收益,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推动其投资业务转型。

目前,博元投资与上海交通大学已就设立上海博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以联合成立交大博佑先进产业技术联合研发中心达成合作意向,现规划该研发中心的发展步骤如下:

1、设立上海博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上海交大与上海博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产学研基地——交大博佑先进产业技术联合研发中心;

3、由上海交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器人研究所殷跃红教授带领科研团队进行超精密技术的研发,为取得的研发成果申请专利;

4、在适当的时机,安排资金进行超精密医疗器械等民用产品的产业化生产。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也可能未获有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增加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5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前海中金国融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37.5%股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国融”)、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阿尔法”)对深圳前海中金国融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互联网金融”)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出资3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占中金互联网金融37.5%股份。

2、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四楼4030室

法定代表人:余蒂妮

注册资本:19,034 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商业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

2、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901A

法定代表人:张琛

注册资本:25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冯澄江1125万元45%
郭魁元375万元15%
王登广500万元20%
张琛500万元2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432.64 万元、资产净额2355.72万元、营业收入4.29 万元、净利润-109.63 万元。

中金国融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澄江

注册资本:1500万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会展策划;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在取得合法经营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与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3 年12 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78.87 万元、资产净额1260.41万元、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239.59 万元。

中金阿尔法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中金国融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

5、经营范围: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网站的建设和经营。

6、增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中金互联网金融增资3,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37.5%股份。中金互联网金融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

中金互联网金融增资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80%
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元20%

中金互联网金融增资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50%
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元12.5%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37.5%

7、中金互联网金融成立于2014年6月16日,2014 年9 月30 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额0万元、资产净额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 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以资产管理、基金发行、资产并购、产业投资四大业务为主营业务。旗下有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兆丰国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金元佑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金国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其中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取得了编号为P1003573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

深圳兆丰国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深府金发【2014】27号),批准公司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核准公司业务范围为: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经审批或登记机关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2014年7月25日,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标志着公司互联网金融事业开展的蓬勃势头。

公司此次增资中金互联网金融,目的是在保持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前提下,通过与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同探索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市场,充分发挥各自的经营优势。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增加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5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名)

●投资金额:公司出资800万元,占80%股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国融)达成的一系列战略合作意向,公司拟与中金国融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博融投资”),博融投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0万,占80%,中金国融出资200万,占20%。

2、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金国融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有关发起人协调制订并签署《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并办理工商手续等相关文件。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四楼4030室

法定代表人:余蒂妮

注册资本:19,034 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商业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

2、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4号楼901A

法定代表人:张琛

注册资本:25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冯澄江1125万元45%
郭魁元375万元15%
王登广500万元20%
张琛500万元2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432.64 万元、资产净额2355.72万元、营业收入4.29 万元、净利润-109.63 万元。

中金国融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2、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

4、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为准)

5、增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占股份80%。中金国融出资200万元,占股份2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800万元80%
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2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与中金国融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系公司与中金国融达成的一系列合作项目之一。目的是在保持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双方合作,优势互补,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充分发挥公司的经营优势,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模式。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投资管理公司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增加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55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定向投资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1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定向投资基金产品,累计金额为3000万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拟与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阿尔法”)签订《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叁仟万元购买该公司“开元贰号——张家港保税港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定向投资基金产品” 。该投资基金产品是定向投放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用于张家港保税港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已就本次改扩建项目获得政府立项批复,改扩建后面积系原有规模的三倍。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1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元投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4、法定代表人:冯澄江

6、注册资本:1500万元

7、主营业务: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会展策划;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在取得合法经营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与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中金国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中金阿尔法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它关系。

10、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1日,并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取得了编号为P1003573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

中金阿尔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78.87 万元、资产净额1260.41万元、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239.59 万元。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委托理财由公司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

(一)基本说明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委托资产金额:叁仟万元

3、委托期限:1年;

4、预计年化收益率:12%;

5、收益方式:按年付息。

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每年度按照投资利润净值(分红后)的 20 %支付管理费用。

(二)产品说明

1、本定向投资计划总规模1亿元,公司拟购买叁仟万元。

2、本定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用于张家港保税港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三)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购买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开元贰号——张家港保税港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定向投资基金产品,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盈利,同时也能有效推进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改扩建项目。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的法定代表人系由公司委派,公司能有效监管该参股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流向,能够保障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深圳前海中金阿尔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开元贰号——张家港保税港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定向投资基金产品,该投资基金产品是定向投放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用于张家港保税港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已就本次改扩建项目获得政府立项批复,改扩建后面积系原有规模的三倍。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已与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签署回租协议,且作为交易渠道整合商,拥有张家港保税区唯一的交易平台经营资质及多项产品交易批文。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盈利,同时也能有效推进公司参股公司改扩建项目。该参股公司的董事长系由公司委派,公司能有效监管该参股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流向,能够保障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56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4年11月17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0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4年11月17日(周一)上午九点半,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殷跃红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2《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3)《关于与中金国融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4)《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5)《博元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6)《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9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止2014年11月10日(周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四)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赵楚耿

(三)联系电话:(0756)2660313-830;传真:(0756)2660878;邮政编码:519070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与殷跃红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2《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   
3《关于与中金国融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4《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5《博元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656博元投票6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6号

(全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5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1.《关于与殷跃红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1.00
2.《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2.00
3.《关于与中金国融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3.00
4.《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4.00
5.《博元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5.00
6《关于终止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6.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1月10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65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56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56买入2.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56买入2.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增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656买入2.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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