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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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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永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德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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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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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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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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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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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五届80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持“哈尔滨信托计划”终止暨信托财产分配的议案》。2013年12月30日,接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报告,“哈尔滨信托计划”已终止。(详见2012年12月28日公司临2012—036号公告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临2013-044号公告)

 目前,“哈尔滨信托计划”信托财产分配工作正在推进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针对2011年6月16日通过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8,508.7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四名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及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爱建特种基金会”)、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3.3.1.1 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聘任完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之任职资格的管理层团队。

 3.3.1.2 上海爱建特种基金会承诺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会不以任何形式减持爱建股份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会持有爱建股份的股票,也不由爱建股份回购本会所持的股票。

 3.3.1.3 上海国际集团承诺

 (1)不损害任何属于爱建股份(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的商业机会,充分尊重和保证爱建股份(包括下属控股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损害爱建股份及其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承诺函自上海国际集团签署后生效且不可撤销,至上海国际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建股份的表决权比例低于5%之日起失效。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上海国际集团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上海国际集团违反本承诺函的条款并导致爱建股份(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利益受损,上海国际集团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上海国际集团在其与本公司签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股协议书中保证: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个月内,上海国际集团(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增持本公司的股票;若本公司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的,上海国际集团所持本公司的股票可相应增加,不受前述的增持限制。

 3.3.1.4 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3.1.5 履行情况

 (1)2014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聘任马金、周伟忠为公司副总经理,管理层团队其他成员的聘任工作公司正在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推进之中。

 (2)报告期内,上海爱建特种基金会未减持、上海国际集团未增持公司股票,上海国际集团和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均未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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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永进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130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范永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及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议案》,同意: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共计金额11,499.03万元,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该追溯调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曾针对管理层团队的聘任承诺作出规范(详见2014年6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27号公告):“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聘任完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之任职资格的管理层团队。”此后,公司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积极推进,但由于涉及干部管理,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之中,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聘任工作,公司将完成时间延期至10月31日(详见2014年10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4-033号公告)。

 目前,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公司管理层团队内部选聘工作基本完成,由于涉及干部管理,尚需与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对原定时间估算不足。因此,将完成时间延期至2014年11月30日,并致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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