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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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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何京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京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金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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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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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71.87%,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到期了。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了198.19%,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的案场及前期物业服务费未及时结算造成应收账款挂账。

 3、其它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了86.36%,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到期了。

 4、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了132.58%,主要原因是物业费增加了。

 5、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了85.7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职工工资。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6.62%,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减少了。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1.69%,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了。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09月01日,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详见公司2014年09月0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4-055号公告)。

 2014年0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168]号,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情况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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