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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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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锦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汉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岳培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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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提起的上诉已于2012年5月22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2012-017号公告)。

 公司于2012年7月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民终字第10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详见公司2012-024号公告)。截至本财务报告日,该案已恢复审理(详见公司2014-003号、2014-008号公告)。2014年7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尚未有裁决。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公司对以下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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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14-02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共发出会议审议与表决单9份,实收9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会计准则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新修订或颁布的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公司对以下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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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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