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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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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减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实际值的偏差,同时可以更精确的衡量本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从而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确度进行调整,由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修改为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并对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

 1、基金合同的第八部分“国泰房地产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第六款“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原文:“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修改为:“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2、基金合同的第十九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中的第七款“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原文:“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 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合同的第十九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中的第八款“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文:“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改为:“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二、托管协议的修改

 1、托管协议第八部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中的第(一)款“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原文:“国泰房地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国泰房地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托管协议第八部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中的第(一)款“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原文:“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修改为:“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也将一并调整。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将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新。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其他部分不作修改。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上述修改自2014年10月1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渠道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以下销售渠道从2014年10月14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发售中的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222)。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高夫

 联系电话:021-95523

 网址:www.sywg.com

 二、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4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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