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13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2,413,52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04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8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0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合计为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合计为132,414,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0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32,414,026 | 100.00% | 300 | 0.00 | 0 | 0 | 是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32,414,026 | 100.00% | 300 | 0.0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张超文、李乐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