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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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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9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人民币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原有银行授信额度到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继续申请人民币6.5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具体授信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亿元、贸易融资额度1.5亿元。本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原有额度到期,包括在公司2014年度授信总额度计划范围内,具体授信协议由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银行另行签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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