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5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9日14:3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一)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袁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段兴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何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陈立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唐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选举欧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逐项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738979爱众投票

2、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全体议案,以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申报股数如下表:

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申报

价格

申报股数
同意反对弃权
全体议案表示对全体议案表决99.00元1股2股3股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1.00元   
1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1元1股2股3股
2选举袁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2元1股2股3股
3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3元1股2股3股
4选举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4元1股2股3股
5选举段兴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5元1股2股3股
6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6元1股2股3股
7选举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1.07元1股2股3股
8选举何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元1股2股3股
9选举陈立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9元1股2股3股
10选举唐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0元1股2股3股
11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1元1股2股3股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2.00元   
1选举欧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1元1股2股3股
2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2元1股2股3股
3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3元1股2股3股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00元1股2股3股
逐项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0元   
1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1元1股2股3股
2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2元1股2股3股
3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4.03元1股2股3股

(二)投票举例@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A股收市后持有“广安爱众”A股的沪市投资者

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赞成票,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979买入99.00元1股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A股收市持有“广安爱众”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中第(1-1)项《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979买入1.01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出席人员

1、2014年9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七、参会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4年9月29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826—2983066 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杨伯菊 唐燕华

八、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罗庆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袁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何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段兴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王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杨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何绍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陈立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唐清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选举欧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为控股子公司德宏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为全资子公司华蓥爱众水务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为全资子公司邻水爱众燃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