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4年9月1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
为配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设立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1.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11014674576003
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创维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755901872710506
3.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银行账号: 20000024921800000870612
本次募集资金到达上述专户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进行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