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杭发改高技【2014】404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云计算工程项目复函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发改办高技【2014】1799号《关于2014 年云计算工程项目的复函》,公司申报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金融专用云的通用解决方案研发及推广”项目被列入2014年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计划,2014年国家拟补助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面向金融行业应用需求,研发云计算平台,形成完整的金融专用云通用解决方案,并在证券、期货、基金、银行、保险等行业应用推广。
目前上述专项资金均尚未拨付,待公司收到上述专项资金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其相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4年净利润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