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4-25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201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额度1.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26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物流”)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1.1亿元提供担保。

 贷款人(即债权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借款人(即债务人):鸿基物流

 期限:壹年(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期限以协议为准)

 担保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1亿元整。

 该担保事宜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明珠道15号区B-2栋五、六楼

 法定代表人:唐晖

 注册资本:1125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装卸、货运代办、铁路货代;兴办实业;仓储服务;设立公共保税仓库。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鸿基物流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

 截止2014年6月3 0日鸿基物流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0,654.96万元、负债总额48,066.36万元、净资产2728.33万元、资产负债率94.89%、营业收入113.09万元、利润总额-53.75万元、净利润-53.75万元。

 三、担保形式

 鸿基物流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1.1亿元,借款期限为壹年。本公司同意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鸿基物流为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1,350万(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1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